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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东方企业,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认定“海南老字号”!

02-11 12:24 阅读 162



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《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商流通发﹝2022﹞11号)和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海南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(试行)》(琼商通﹝2017﹞435号)文件精神,做好东方老字号排查工作,现向东方全市征集符合“海南老字号”申报条件的企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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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


  • 在本省登记设立、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市场主体;


  • 商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20年;


  • 具有注册商标所有权;


  • 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、技艺或者服务;


  • 具有传统文化背景、地域特色、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;


  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;


  • 近三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记录;


  • 近五年未发生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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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


申报“海南老字号”应提交以下材料:


  1. “海南老字号”申报表。


  2. 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明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三证合一)等复印件。


  3. 获得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有关文件复印件。如商标注册未达到20年,需提供创建商号相关证明材料(如地方志、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)。


  4. 企业简介。包括企业性质、从事业务、人员构成、经营情况,有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它违法违规、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等内容。可附加材料: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(如获得著名商标、产品专利、质量体系认证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文物保护等情况)


  5. 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产品、技艺或服务情况介绍,并附创始人、传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(如报纸报刊、照片等媒介)。


  6.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(加盖企业财务章)。


填报注意事项:


  1. 工商营业执照、法人代码证(三证合一)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。


  2. 企业简介要简明扼要,不超过300字。


  3. 所申报品牌创立时间达到20年证明是申报必需条件,可以地方史志、档案馆的历史档案、有关政府文件等为佐证。如果企业传承因历史原因、搬迁、更名、改制等因素出现断代,需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断代超过3年不予申报。


  4. 企业传承、文化特色、独特产品或技艺、社会荣誉等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,需描述清晰、证据充分、没有争议。


  5. 申报材料统一用纸(A4),必须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,然后装订成册。


  6. 证明复印件须注明“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”,申报表需加盖企业、市(县)商务主管部门公章(盖骑缝章)。


咨询电话:25506698
地址: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2号




来源:东方市商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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